Q&A
我有報稅扣抵需求,可以怎麼做?
因應 <綜所稅結算申報扣除額單據電子化>,若您於奉獻時留有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協會將於2月底前為您上傳該年度奉獻資料至國稅局。
5月申報綜所稅時,您可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捐款資料,亦可持身分證正本親自或委託他人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及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查詢扣除額資料,使用列舉扣除即可列出扣抵。
若您曾經奉獻,而未留下身份證字號請洽出納04-2258-4446分機408,以便登錄您的資料。
備註:列舉扣除額中,對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的法人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及依法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的公益信託之財產,可以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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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列舉扣除額中,對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的法人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及依法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的公益信託之財產,可以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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